阿培利司警告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对于具有严重超敏反应的患者,应永久中止治疗,并且不应重新引入。适当的治疗应迅速开始。
严重的皮肤反应。有严重皮肤反应史的患者不应开始治疗。如果发生严重皮肤反应的体征和症状,请中止治疗直至确定反应的病因。建议咨询皮肤科医生。如果确认这是严重的皮肤反应,请永久停药。以前经历过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不应重新引入。
高血糖症(由于开始治疗后会很快出现),建议在临床治疗的前4周,尤其是治疗的前2周进行频繁的自我监测。应告知所有患者生活方式改变可以减少高血糖症(例如饮食限制)。
在开始治疗之前,确定空腹血浆葡萄糖(GPA),HbA1c,并优化患者的血糖水平。开始治疗后,在开始治疗后的第1、2、4、6和8周及其后每月监测GPA。根据医疗保健专家的指示,有规律地控制/自我控制空腹血糖,在治疗的前4周,尤其是在治疗的前2周要更频繁(所有葡萄糖控制均应根据医生的标准进行。治疗4周后应监测HbA1c和HbA1c,此后每3个月监测一次。在糖尿病患者,糖尿病前期 在治疗的前2周内,每天BMI≥30或年龄≥75岁,每天检查/自我控制空腹血糖。然后,根据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指示,继续根据需要频繁监测空腹血糖,以控制高血糖。如果开始治疗后发生高血糖症,则应根据当地护理标准定期监测空腹血糖,至少要监测直至空腹血糖降至正常水平。在使用抗糖尿病药物治疗期间,继续每周至少监测一次空腹血糖,持续8周,然后每2周一次,并按照经验丰富的医疗保健专家的指示监测空腹血糖高血糖症。
肺炎/间质性肺疾病。对于有新的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或怀疑患有肺炎的患者,应立即停止治疗并评估患者的肺炎。对所有确诊为肺炎的患者永久停止治疗。
腹泻取决于腹泻的严重程度,可能有必要中断,降低剂量或中止治疗。开始止泻治疗,增加口服液并通知治疗期间是否出现腹泻。
颌骨坏死。同时使用alpelisib或与双膦酸盐或denosumab并用时的注意事项。因双膦酸盐/地诺单抗既往或同时进行治疗而导致下颌骨坏死的患者不要开始治疗。报告治疗期间出现的任何新的或恶化的口腔症状(例如牙齿活动度,疼痛或肿胀,口腔溃疡不愈合或分泌物)。对于下颌骨坏死的患者,应开始标准的医疗管理。
有症状的内脏疾病,尚无对有症状的内脏疾病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Alpelisib肝衰竭。对于轻度,中度或重度HI(Child-Pugh分别为A,B或C级),无需调整剂量。
阿培昔布肾衰竭。谨慎使用严重的IR1,因为该人群中没有经验。轻度或中度RI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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