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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达尼布浙江大病医保,尼达尼布进入了哪些省的大病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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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尼达尼布一盒多少钱?哪里有得买?浙江省已经进了大病医保了,但是价格报下来也不低,国外有通用版每个月大概8000左右,评论留言北京尼达尼...

精选回答:
  • 尼达尼布一盒多少钱?哪里有得买?

    浙江省已经进了大病医保了,但是价格报下来也不低,国外有通用版每个月大概8000左右,评论留言

    北京尼达尼不普惠保可以报销吗

    北京尼达尼不普惠保可以报销

    尼达尼布(Cyendiv)已经在国内上市,患者可凭借医生出具的处方单在国内药店或医院药房购买到该药品。

    尼达尼布也已被纳入医保目录,患者可以在购买该药品后医保报销。尼达尼布(Cyendiv)被纳入医保减轻了患者不小的负担。接受尼达尼布(Cyendiv)治疗可能会导致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因此心血管疾病风险较高的患者(包括已知的冠状动脉疾病)在接受该药品治疗时应谨慎。

    7种罕见病医疗药物纳入医保,具体都是哪些?

    在我国是有着很多罕见病的,这些病它们不仅严重影响我们人体的身体健康,同时还需要我们承担高额的医药费,而且是持续性的,所以让很多患者非常的困难,好在国家政策好,医保一次次给我们带来好消息,这不,经过新一轮的谈判,2021年的新版医保目录中又增加了7种罕见病医疗药物,对于罕见病患者来说,真的是天大的福音,这7种罕见病药物,他们分别是,治疗肺动脉高压的安立生坦片,治疗肢端肥大症的醋酸兰瑞肽缓释注射液,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西尼莫德片和盐酸芬戈莫德胶囊,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系统性硬化症的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治疗亨廷顿舞蹈症的氚丁笨那增片,治疗肌萎缩侧索硬化的依达拉奉氯化钠。这其中罕见病药物的加入,将大大的减轻这些病友们的经济压力。感谢国家感谢医保,那么对于医保的使用你是否清楚呢?下面大家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下。

    首先是买药,医保是可以直接用来买药的,在很多人的医保卡里都是有着一定的金额的,而这些金额则是可以当现金用,在一些药店或者是医院,用于我们买药治疗。

    其次是住院报销,当我们因为疾病而需要住院的时候,我们也需要使用到医保,在我们办理入院手续时,我们需要将我们的医保卡进行抵押,然后当我们治疗完毕,办理出院时,他才会归还我们的医保卡,同时对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报销部分会直接报销,我们只需要承担自费部分即可。

    医保是祖国给予我们的一项重大福利,当然希望所有人都不要使用到它,而大家真的要用他的时候通过这篇文章,大家也能知道如何使用。

    尼达尼布(Nintedanib)医保报销吗?哪里买比较划算?

    尼达尼布对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来说很重要,因为它是为数不多的可用于治疗这种病的药物。但是德国原厂生产的尼达尼布一盒要一万八到两万八,要想长期使用可是很大一笔钱,所以很多患者十分关注它有没有进医保。

    据了解尼达尼布这种药虽然已经在国内上市,但是并没有进入医保,所以患者使用这种药是不能报销的,国内的一盒的价格约一万左右,价格还是比较贵的。对于患者来说就没有更实惠更便宜的用药途径了吗

    印度版尼达尼布或许是个合适的选择。印度官方给出的该药价格一盒约5千到7千,这意味着花同样的钱使用印度版可以维持更长时间的治疗。相较而言对患者来说已是最优的选择。但考虑到很多人对印度仿制药仍不是很了解我们对此进行一下解答:

    1、仿制药是不是假药

    答:原厂生产药叫做原研药,除此以外和原厂药处方成分、治疗效果相同的都叫仿制药。印度仿制药便宜的原因是它背后有政府支持,不交专利费,所以价格自然就低,但一定是正规药厂生产。假药则是成分不明,治疗效果不明甚至有害,可能来自小作坊。

    2、怎么购买印度尼达尼布

    购买方式多样,但对于想要节省成本的患者来说,最佳途径是找类似绘佳医疗这样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联系印度当地的医院医生开药,直邮回国。既省钱又靠谱,避免了代购买到假药的情况。

    全国大病保险药品目录

    药品是个政策性市场,尤其各种目录的市场准入门槛显得对药企或代理商极其重要。什么国家医保目录、地方医保增补目录、国家基药目录、地方增补目录、国家低价药目录、地方增补低价药目录、部分省独立的农保目录等等各种目录争霸,有交叉重叠,眼花缭乱。现在各省随着大病医保的逐步推进,那么必然各地会有个大病保险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攻略

    对于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一直都是人们了解的甚少的知识,现在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药一共有16种,包括:

    1、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剂)、达沙替尼、尼洛替尼,

    2、治疗乙型血友病的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3、治疗结直肠癌的贝伐珠单抗,

    4、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盐酸埃克替尼(7片装和21片装)、吉非替尼、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5、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HER2阳性胃癌的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6、治疗淋巴瘤的利妥昔单抗,

    7、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套细胞淋巴瘤注射用硼替佐米,

    8、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地西他滨,

    9、治疗肢端肥大症、类癌的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10、治疗高磷血症的碳酸镧咀嚼片。

    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及限定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特指不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之内,但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确定的特药品种有格列卫等15种,各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和调整。

    三、特药的保障对象和大病保险待遇

    (一)特药的保障对象

    特药的保障对象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中符合特药使用适应症的患者。

    (二)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

    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包括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和按省协议约定从相关药企或慈善机构获得的无偿供药待遇。

    1、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合并计入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下列比例予以支付:3万元至6万元部分,支付50%;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2、无偿供药待遇(无偿供药期):根据省协议约定,有部分特药在使用一定疗程后,药企或慈善机构可无偿提供后续治疗用药待遇。参保患者因治疗所需达到无偿供药条件后,向特药定点配送药店申请无偿供药,大病保险基金和患者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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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大病医保最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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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是个政策性市场,尤其各种目录的市场准入门槛显得对药企或代理商极其重要。什么国家医保目录、地方医保增补目录、国家基药目录、地方增补目录、国家低价药目录、地方增补低价药目录、部分省独立的农保目录等等各种目录争霸,有交叉重叠,眼花缭乱。现在各省随着大病医保的逐步推进,那么必然各地会有个大病保险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攻略

    对于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一直都是人们了解的甚少的知识,现在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药一共有16种,包括:

    1、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剂)、达沙替尼、尼洛替尼,

    2、治疗乙型血友病的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3、治疗结直肠癌的贝伐珠单抗,

    4、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盐酸埃克替尼(7片装和21片装)、吉非替尼、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5、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HER2阳性胃癌的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6、治疗淋巴瘤的利妥昔单抗,

    7、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套细胞淋巴瘤注射用硼替佐米,

    8、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地西他滨,

    9、治疗肢端肥大症、类癌的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10、治疗高磷血症的碳酸镧咀嚼片。

    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及限定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特指不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之内,但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确定的特药品种有格列卫等15种,各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和调整。

    三、特药的保障对象和大病保险待遇

    (一)特药的保障对象

    特药的保障对象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中符合特药使用适应症的患者。

    (二)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

    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包括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和按省协议约定从相关药企或慈善机构获得的无偿供药待遇。

    1、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合并计入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下列比例予以支付:3万元至6万元部分,支付50%;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2、无偿供药待遇(无偿供药期):根据省协议约定,有部分特药在使用一定疗程后,药企或慈善机构可无偿提供后续治疗用药待遇。参保患者因治疗所需达到无偿供药条件后,向特药定点配送药店申请无偿供药,大病保险基金和患者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浙江所有大病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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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目录扩容是板上钉钉

    按照惯例,我国的《医保目录》约5年调整一次,重点对新药、地方调整增加药品和评审专家建议增补的药品进行评审。1999年,我国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次年制定了第一版的医保目录,并于2004年进行了修订;2009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09版医保目录,将基药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了医保目录的甲类部分,同时新增了260个药品。

    而从2009年到今日,已经过去了5个年头。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2009版医保目录现已不能适应医保覆盖面增加、医疗消费需求增加的要求。同时,医改的不断深化,也对修订医保目录提出了内在要求。

    事实上,早在2014年上半年,工信部消费品司医药处官员便在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透露,“今明两年启动修改医保目录,目录将扩容”。

    并且,尽管中央只是表态,尚未真正有所动作,地方在这方面却是早已蠢蠢欲动。甚至早在2013年3月,新疆就按捺不住地将9个品种纳入该区医保报销乙类目录,又于2014年1月增补了13个品种。北京也在2014年宣布将224种用于治疗常见的慢性、老年病的药品纳入北京市社区药品医保目录,个人在社区就医报销相应比例提高至90%,至此,北京社区药品报销范围由原来的1211种增加到1435种。除此以外,重庆、湖北、天津、河北等地的相关部门,对医保目录调整也是极其“热情”。

    对于地方的摩拳擦掌与药企的满怀期待,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毓才表示“可以理解”:新医改实施五年来,围绕“药品”折腾得甚欢,期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堪称一部医改大戏,其情节可以用“紧(加强管制)-乱-放”三个字概括。目前,药品价格已经放开,药品采购是否继续实行“集中招标”存在不同意见,但对于基层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已经放开了,曾经被严格禁止的“二次议价”也已经悄悄作废了。而这些政策的变化也是以“血”为教训换来的。在这种形势下,对医保目录进行调整,确实备受关注。

    对于医药企业而言,在我国现行的报销体制下,医保药物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其产品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而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和全民医保的推行,产品的医保身份正显得愈发重要,甚至已然成为了决定产品含金量和发展潜力的一张护身王牌。尤其是对于新特药而言,这样的感受更为强烈。

    这也是为何,有关医保目录的任何风吹草动总是能赚足眼球。涵盖了2000多个品种的医保目录,决定了医药企业的产品在临床使用的大局,决定了产品的销路是否顺畅。在基药零售指导价与各省招标齐压的境况下,医保目录申报品种的定价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获利空间。

    因而,从过往的情况可以看到,很多没有机会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或者由于产品价格策略需要没有选择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及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时受到的限制较多以致未能及时全身而退的产品,都会“退而求其次”的将目光瞄准了地方医保目录。

    如今,医保目录调整在2015年将成为重头戏的消息,也让医药企业在时隔5年之后,再次重温了那种“既期待又怕受伤害”的感觉。关于医保用药市场格局究竟会如何变化,自然成为了企业猜想的不二焦点。

    结合目前的动态,徐毓才的态度是,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在总体上应当会呈现以下两个特点——其一,扩容,增加品种、规格;其二,整合,与基药目录衔接。

    “考虑到国家医保目录经历了4次调整,2009版医保目录中的2196个药品在一定程度上也已基本满足了临床的用药需求,因此,未来国家医保目录的调整,会呈现出四大趋势:首先,在医保控费的压力下,药品在医保准入标准上会更加严格,医保资金限制更加严格;其次,调整数量或将有限,更侧重于目录用药结构合理性的调整;再次,充分注重药物经济学、循证医学等数据比较;最后,注重我国医保药物遴选的临床证据支持依据。”某外资企业政府事务经理华少如是说道。

    猜目录创新药企或受益

    医保目录的调整,将对药品市场布局和营销手段进行利益重排。华少的看法是,具有创新性药品的企业,注重产品医保战略规划、提前开展了研究的企业,政府事务资源强的企业,都将有希望从中受益。

    利好创新药企,应当是众多揣测中最为振奋人心的一点。自医保目录制定之日起,如何公平和合理地遴选新药进入医保审评,便一直是行业专家和行业人士最为关注的焦点。其中,对于高价但临床有需求的药物,如何建立一个公平遴选机制是重中之重。

    尤其是在近年来,随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发病率较低的疾病逐渐变得多发,如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和乳腺癌等,让更多高价而疗效好的药物进入医保的呼声也是水涨船高。华少也表示,应当有更多创新性的药品,特别是针对重特大疾病的药品纳入到医保报销体系当中,以减轻患者负担,造福更多的群众。

    但现实是,创新药要想进入医保目录,道阻且长。我国医保目录遴选饱受诟病的一点是,从制度设计上倾向于选择低价药品。这是由于,医保支付需要同时考虑财政支付能力和疾病普遍性,因此报销范围内多为经济实用型的国产药物。在此语境下,外资药企的进口药物和国内药企的创新药物虽然更先进高效,但由于价格较昂贵,不会成为医保的主要选择。

    在美国和欧盟,创新药享受的待遇却和中国大不相同,因为新药在上市之前已经历了少则5年、多则10年的动物和人体试验。一旦监管部门批准其上市,就被认为是安全可靠的,将自动进入该国的医保目录。

    与此同时,在德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是滚动更新其目录的,其他如西班牙、意大利和韩国等国也至少每年更新一次。但我国医保目录的更新周期为4-5年,在此过程中,无论新药有多好,都没有机会进入目录。并且,现有政策并没有明确怎样的药可以进入医保目录。以在2011年上市的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为例,尽管被称为“民生领域堪比两弹一星的重大突破”,但其无论是招标还是进入医保,都遭遇了重重困难。这对于民众的受益、产业的发展、企业的创新,都是极为不利的。

    而如今,受到医疗救助、大病医保等政策透露出提升医保水平的趋势的鼓舞,不少观点认为,近几年的新药,特别是已经进入地方医保目录的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可能性较大。这也意味着,近年来不断推出新品的优势医药企业将从中受益。

    不过,徐毓才认为,目前的政策风向实际上并不能称之为清晰,因此哪些药企最终会受益还有待商榷。如果主管部门思路放得开,以市场决定论为主导,那么价格就不是问题,原研专利药品自然会迎来大好机会;但如果是按照三明的“医保基准价”政策,这些药品就是死路一条。

    创新药企有望受益之外,利好独家中成药也被视为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的趋势之一。这在以往的医保目录调整中,也是有迹可循的。譬如,在2009版医保目录中,西药产品种类从1031扩大到1164,数目提升12.9%;中药产品种类从823扩大到987,数目提升19.9%。

    在此导向下,业界对中成药进医保普遍看好。事实上,所谓的根据地方医保目录增补情况梳理出来的“最有潜质进入新医保的独家品种”便流出了几个版本。其中,预测趋好的中药数量远超西药。

    华少指出,国家医保目录在历次的调整中一直是相当注重“中西药并重”的,也在不断提高中成药进入医保目录的比例。中成药用药目录的扩大,对于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推进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在新一轮的医保目录调整过程中,会更加侧重用药结构合理性的调整,因此也应该会注重“中西药并重”这样的现实国情。

    对此,徐毓才则坦言,尽管“一切皆有可能”,但从目前基层用药存在的问题看,中药注射剂滥用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其中是否有“不当得利”,是不说自明的。若仅从临床使用情况来看,则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使用者是否有资格使用,二是是否严格按照“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原则”。因此,在没有“循证医学依据”的背景下,打开笼子让大量中成药进入医保,是福是祸只能留待后人评说。

    进目录壮内强外不可缺

    尽管医药企业无不对医保目录有着种种美好憧憬,但这绝对不是企业想进就能进的。我国当前的医保目录新药遴选机制,主要是以专家评审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方法,“是经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等7个部门确定的专家小组对药品进行分类并拟定备选目录,由全国1000多名专家投票遴选等严格程序产生的”。用更直白的说法,即基于对药物疗效、安全性、可能的费用、成本、经济负担,或其他方面的一些要素,由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对此,有声音指出,在以专家为主导的评审程序下,非医保药品要想进入医保目录,主要会受到专家资源、是否进入地方医保等因素的影响。

    “医保目录评审坚持专家评审的原则,专家会从实际临床、用药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评审意见。”华少进一步强调,进入地方医保目录,只是说明该产品满足特定区域的临床用药需求。当然,进入地方医保目录数量较多,则未来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时具有一定优势。通常而言,已进入10个省市以上医保乙类目录的品种一般为临床急需,这样的品种调入的可能性比较大。而相关统计显示,现进入10省以上目录的产品有近百个,这些产品在未来进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时,是具备先发优势的。

    其实,自2009年国家医保调整完成后,省级医保目录便成为了药企必争之地。相对于基药来说,各省在医保目录的调整上是具有较大权限的。尽管省级医保目录在调整原则及方案上会遵循国家医保目录的调整,但关键还在于各省最终决定的药品价格以及市场使用情况。且各地在具体流程上,也存在一定差异。

    华少举例称,各省在调入范围、调入重点、调整数据库来源、备选数据库形成上都有本地企业的特点。如2009年省级医保目录调整中,福建、湖北重点对国家新药、地方药和评审专家建议增补的药品进行选择增补;有的省份则重点考虑基层医疗机构广泛使用、疗效较好、价格偏低的品种,适应省医疗保障需求和本省临床用药习惯的品种。

    因而,新上市的药品或地方医保进入不多的企业,应积极寻机突围:寻找省市报销增补准入机会;积极参与各省大病谈判准入;关注PAP模式,采取类似赫赛汀、格列卫等慈善赠药的办法;尝试参与创新模式,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参与各省的机会。

    除此以外,华少提醒道,医药企业对产品的重视程度、医保战略规划、医保风险评估等内在基本功也是不容忽视的。更重要的是,企业首先必须要明确,产品医保目录遴选的核心要素是什么。而在现有增补现实环境下,决定是否能进入医保目录的是产品,这包括产品的临床必需性,产品与医保目录内同类产品相比是否具可替代性、是否具有更优的价格、疗效比是否更高或者是否为创新类的药品等。通常说来,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是国家政府部门在医保目录遴选时考虑的基本条件。

    细化到新药产品,华少认为政府部门在进行医保目录新药遴选时,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产品创新性;是否临床亟需,针对特重大疾病且现临床无有效治疗药物;对医保基金的承受压力影响;社会公众效益。

    而在徐毓才看来,决定了产品能否挤进医保的关键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药品质量。不能有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特别是不能涉及媒体关注的热点事件,如原料、工艺作假,涉嫌药品回扣等;二是药品价格。价格越高,则进入医保目录的可能性越小;三是临床疗效。应尽量保证临床疗效的安全可靠。

    当然,对于专家打分这种带有较强主观性的评审方法,批判声也是一直没有消停过。相较之下,在卫生经济学和药物经济学研究比较发达的国家,药物遴选会很大程度地参考基于“成本——效益”分析的研究证据。目前,欧美、日韩、澳大利亚、加拿大都采取这样的方式进行定价和支付,形成一套卫生技术评估体系(HTA)。因此,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应该尽可能地推动这一遴选技术手段的发展。

    但是,虽然徐毓才和华少都认可新药遴选经济学循证的科学性,他们却也都表示,我国目前仍缺乏独立、权威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机构和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完善具体的针对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研究证据的卫生技术评估办法、标准和流程。因此,要想向上述国家看齐,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专家观察

    与其调整,不如舍弃

    按照目前这种态势,实行医保目录调整的意义并不大。正如我们一直在努力做的很多事情一样,只顾不惜体力挖空心思去干,却忘记了当初为什么要这么干,也就是忘记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因此,这一次,我们一起回过头来,看看当初我们为什么会制定医保目录?

    这缘起于WHO。1979年,WHO提出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的是保障人们的基本健康权,主要针对的是发展中国家。WHO制定了一个指导目录,各个国家可在此基础上做出调整。据此,80年代,我国出台了“公费劳保用药目录”,1999年,《城镇职工医保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2000年就有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由此,我们就能够很清楚地看到,我国现行的医保目录究竟是怎么来的。

    但如今,我国的药品目录着实不少,这不管是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监管,还是患者都造成了不便之处,对医保的全国联网报销推进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并且,这些目录既有国家版,也有省增补版,其中是否存在权与利的纠葛,我只能说一声水太深。而在这里,我想要说的是,既然基药目录都已有了几版,我们是否可以不再需要医保目录了?

    答案是“难以舍弃”。一方面也许是因为这里面包含着太多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们现行很多政策还把医保目录掺杂其中,如基本医保实行“三大目录”(疾病目录、诊疗目录、用药目录)管理。此时,若没有用药目录了,怎么办?人们会“无所适从”。

    那么,如果真的要舍弃医保目录,又该怎么做?我的建议是,不要再遴选制定所谓的医保目录,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所有药品全部纳入合规费用按比例报销;非基本药物的报销,只要是“合理用药”的,自付一定比例后,全部纳入合规费用按比例报销。

    当然,执行这一政策后,也需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对于某些特殊药品限定特殊病种使用;二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患者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比例直接进入大病保险报销,不得剔除任何项目费用;三是废除药品集中采购,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使用什么药品,以什么样的价格购进药品;四是加大次均费用控制力度,对于费用控制不力的医疗机构按照“协议”严格处罚;五是依法惩处商业贿赂;六是积极探索“医保支付价”改革,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调动医疗机构控费的积极性主动性。

    医保大病保险包括哪些大病

    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建立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20年医保目录?

    8月20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新版国家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预计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我们都知道,医保跟我们看病报销有关,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首先应该配备的,就是医保。

    这次调整的医保目录,简单点来说是医保的保险目录,只有在规定目录内的费用才能报销。

    一、新版的医保目录,改了什么?

    跟之前相对,区别主要在于:

    1、纳入好药,替换低价值药;

    调出150种药品:接近50%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其他的是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新增148种药品:覆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

    医保目录“更新换代”之后,一些重大疾病的看病压力能够小一些,替换进来的新药品也比之前的效果更佳。

    当然,覆盖的药品种类也比之前要多~

    2、74种基本药物可100%报销;

    这次调整中,74种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甲类药物是可以100%报销的,而乙类药物只能报销一定比例。

    常见的如:双黄连口服液、小儿清热感冒片等。从明年开始,这些药物都可以通过医保全部报销了。

    3、新增128种高价药;

    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等。

    包括近几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亦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

    二、医保报销有什么不足?

    虽然国家医疗保障整体趋势是越来越好了,但依然不够:

    1、覆盖率不高

    虽然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数有2643种,但实际上并不算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录的药品,目前有169470种,医保覆盖的仅为1.6%,还有98%的药品无法使用医保报销。

    2、进入医保却不一定买得到

    抗癌靶向药进入医保后,反而在医院开不到了。在一篇采访中,曾经有这么一句话:

    504个癌症患者中,有54.9%的患者表示买不到医保抗癌药,甚至有53.4%的患者透露,医院已经明确表示不进医保抗癌药。

    那么,像自费药,外购药等,就需要商业保险来报销了~

    三、学霸说保总结

    医保是虽有不足,却是基础的保障,费用低廉,还有国家补贴。

    但医保的保障范围是很有限的,能报销的药品占比不足2%;除甲类药外,都不能100%报销;无法弥补工资损失、护理费用等。

    所以医保+商业保险的组合,才能够给我们比较全面的保障。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目前我国对“大病医保”的“大病”范畴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按照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共明确了25种大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 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法律依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确定,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 元,三级医院700 元,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0 元,无等级医院参照二级医院执行。市外转诊起付标准1000 元。下列情况减免起付标准:

    (一)参保人员因艾滋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计起付标准。

    (二)100 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机构住院,不计起付标准。

    (三)已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本市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 元。

    (四)参保人员因精神病,恶性肿瘤手术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及移植手术,肝、肾、骨髓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在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经审批后一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按年度所住定点医疗机构最高级别确定。

    (五)参保人员在一个治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可以双向转诊。在本市由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只补计起付标准差额;由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同级别或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另计起付标准。

    台州市大病医保特殊药品清单

    药品是个政策性市场,尤其各种目录的市场准入门槛显得对药企或代理商极其重要。什么国家医保目录、地方医保增补目录、国家基药目录、地方增补目录、国家低价药目录、地方增补低价药目录、部分省独立的农保目录等等各种目录争霸,有交叉重叠,眼花缭乱。现在各省随着大病医保的逐步推进,那么必然各地会有个大病保险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攻略

    对于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一直都是人们了解的甚少的知识,现在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大病保险特药一共有16种,包括:

    1、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剂)、达沙替尼、尼洛替尼,

    2、治疗乙型血友病的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3、治疗结直肠癌的贝伐珠单抗,

    4、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盐酸埃克替尼(7片装和21片装)、吉非替尼、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5、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HER2阳性胃癌的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6、治疗淋巴瘤的利妥昔单抗,

    7、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套细胞淋巴瘤注射用硼替佐米,

    8、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地西他滨,

    9、治疗肢端肥大症、类癌的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10、治疗高磷血症的碳酸镧咀嚼片。

    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及限定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特指不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之内,但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确定的特药品种有格列卫等15种,各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和调整。

    三、特药的保障对象和大病保险待遇

    (一)特药的保障对象

    特药的保障对象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中符合特药使用适应症的患者。

    (二)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

    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包括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和按省协议约定从相关药企或慈善机构获得的无偿供药待遇。

    1、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合并计入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下列比例予以支付:3万元至6万元部分,支付50%;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2、无偿供药待遇(无偿供药期):根据省协议约定,有部分特药在使用一定疗程后,药企或慈善机构可无偿提供后续治疗用药待遇。参保患者因治疗所需达到无偿供药条件后,向特药定点配送药店申请无偿供药,大病保险基金和患者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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