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格列卫(伊马替尼)各种不良反应的应对建议

本站发布:2026-11-01 04:09:10    页面维护:2026-11-01 11:40:53    编辑:黄小兰

摘要

血液学不良反应:慢性期,嗜中性细胞绝对计数(ANC)。

本文为健康资讯,供了解参考,不能替代医生面诊。

页面日期表示本站发布或维护时间,不代表文中事件发生时间;页面维护不等同于医学复核。历史信息请结合原始来源及其适用时间查阅。

血液学不良反应:慢性期,嗜中性细胞绝对计数(ANC)<1×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 50×109/L:暂停用药,直至ANC≥1.5×109/L,血小板 ≥ 75×109/L,恢复用药时以400 mg的剂量开始;若ANC再次 < 1×109/L和/或血小板 < 50×109/L,暂停用药,直至ANC ≥ 1.5×109/L和血小板计数 ≥ 75×109/L,恢复用药时以300 mg的剂量开始。

伊马替尼站内药品资料配图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加速期和急变期,ANC <0.5×109/L和/或血小板<10×109/L:患者可能会出现疾病相关性全血细胞减少。若全血细胞减少与疾病无关,则应降低剂量至400 mg;若全血细胞减少持续2周,则进一步降低剂量至300 mg;若全血细胞减少持续4周,应暂停格列卫,直至ANC ≥ 1.0×109/L且血小板计数 ≥ 20×109/L,恢复用药时,起始剂量为300 mg。

顽固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可选择生长因子与格列卫联合应用。3~4级贫血:监测网织红细胞计数、铁蛋白、铁饱和度、B12和叶酸,有必要时纠正营养不良;若患者有症状,则予以输血治疗。

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原则上2级以内非血液学不良反应以支持对症治疗为主,如果对症处理无效或出现3级以上的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可减低药物剂量或暂停用药直至症状恢复至1级或更好。胆红素水平 > 3 × IULN或肝转氨酶 > 5 × IULN:停用格列卫,直至胆红素水平 < 1.5 × IULN,肝转氨酶 < 2.5 × IULN。

恢复用药时,降低日剂量(400 mg降至300 mg,或600 mg降至400 mg,或800 mg降至600 mg)。严重肝毒性或液体潴留:停用格列卫,直至症状消失。根据症状严重程度对症治疗。肾功能损害:中度肾功能损害(CrCL = 20~39 mL/min)患者:推荐剂量减量50%,随后根据耐受度加量,并且不能超过400 mg;

轻度肾功能损害(CrCL = 40~59 mL/min)患者:剂量不应超过600 mg;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谨慎应用格列卫。

特殊干预:体液潴留(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水肿和腹水):利尿,支持治疗,减量,暂停或中断治疗;考虑超声心动图检测左室射血分数。恶心:服药时同时进食,大杯饮水。肌肉痉挛:补钙,奎宁水。皮疹:激素,减量,暂停或中断治疗。

参考资料

[1] 药品标签或机构资料:伊马替尼(相关参考)https://dailymed.nlm.nih.gov/dailymed/drugInfo.cfm?setid=211ef2da-2868-4a77-8055-1cb2cd78e24b

免责声明

由本文所表达的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应该被视为医生的建议或替代品,请咨询您的治疗医生了解更多细节。本站信息仅供参考,医康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医康行新药公众号二维码

扫码实时看更多精彩文章

官方热线:400-008-1867

扫一扫二维码
免费咨询医学博士

微信二维码
了解医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