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比特龙肝毒性的知识
阿比特龙治疗的肝毒性 阿比特龙是患者朋友比较熟悉的一款药物,用于治疗前列腺癌,并且治疗效果是比较好的。但是,是药三分毒,阿比特龙在治疗时也有一些注意事项,肝毒性是比较常见的一项。国际研究显示,使用阿比特龙肝毒性4级发生率仅为1%,在使用阿比特龙时肝功能方面应注意一下问题:
1、监测人群及频率?
所有使用阿比特龙患者应于阿比特龙治疗前、治疗开始后前3个月内每2周1次、以及其后每月1次监测肝功能,特别是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和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胆红素水平。
对于基线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仍需监测肝功能水平。
对于基线中度肝功能损害(需要门诊评估)的患者,阿比特龙应减量,推荐剂量为250-500mg,每天服用一次。接受低剂量治疗患者,于开始治疗前、治疗第1个月内每周1次,随后每2个月内每2周1次、以及之后的每月1次监测肝功能。
对于基线重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不推荐使用阿比特龙。
2、什么是发生了肝毒性?
固有型肝损伤固有型HILI的损伤程度一般与用药剂量成正比,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潜伏期比较短,个体之间的差异化较小。通常是指药物或者其代谢产物直接损害肝脏,只有服用药物达到一定的剂量时才可以造成损伤,并在导致肝损伤的同时也伴随着其他一些脏器的损伤。
3、发生了肝毒性怎么办?还能用阿比特龙吗?
等到肝功能水平恢复到基线水平或AST和ALT≤2.5倍的ULN且总胆红素≤1.5倍的ULN后,可降低剂量至750mg,每日1次再次治疗。
对恢复阿比特龙治疗的患者,至少每2周监测1次肝功能,3个月后每月监测1次。
如果750mg每日1次给药时再次发生肝毒性,可在肝功能检查值恢复到基线水平或AST和ALT≤2.5倍的ULN并且总胆红素≤1.5倍的ULN后,降低剂量至500mg每日1次再次治疗。
如果500mg每日1次给药时再次发生肝毒性,须停药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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