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程勇原型陆勇也帮助患者进行格列宁代购

首次发布:2026-10-31 04:33:53    最近更新:2026-10-31 04:33:53    医学编辑:李红

摘要

与电影中的主人公程勇不同的是,程勇原型陆勇(1968年4月6日出生)是位慢粒白血病患者,在高药价的逼迫下,走上了海外代购国外仿制药的道路。他通过网购的信用卡为很多病友代购了这种药物,被称为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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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影中的主人公程勇不同的是,程勇原型陆勇(1968年4月6日出生)是位慢粒白血病患者,在高药价的逼迫下,走上了海外代购国外仿制药的道路。他通过网购的信用卡为很多病友代购了这种药物,被称为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后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消息爆出,几百名白血病患者曾联名写信,请求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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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6日,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起诉,法院作出准许裁定,陆勇避免了“牢狱之灾”。检察院在沅检公刑不诉[2015]1号不起诉决定书中认为:

陆勇的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陆勇的行为不是销售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不构成销售假药罪。陆勇通过淘宝网从郭某某处购买3张以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借记卡,并使用其中户名为夏某某的借记卡的行为,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白血病患者支付自服药品而购买抗癌药品款项,且仅使用1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检察院在本案释法说理书中认为:如果认定陆勇的格列宁代购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据悉,50岁的陆勇,还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不过,他享受现在的状态,他还能游泳达千米距离,他甚至去了一趟西藏,他看上去像一个正常人。陆勇的生活还在继续,从治疗出院后,他就一直没有停止工作,创办的企业现在也蒸蒸日上,不但在江苏无锡有一个工厂,还在新疆建了一个援疆工厂,帮助当地200多人实现了就业。而他的病情也得到很好的控制,“当然副作用也有,比如容易疲劳,脸部水肿,腹泻,以及皮肤变白等。但这些都微不足道,是可以接受的。”他说更喜欢,人们叫他“药侠陆勇”。

参考资料

[1] 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DailyMed:伊马替尼药品标签检索入口(相关资料检索入口,非原文出处)https://dailymed.nlm.nih.gov/dailymed/search.cfm?labeltype=all&query=%E4%BC%8A%E9%A9%AC%E6%9B%BF%E5%B0%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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