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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acetylleucine(Aqneur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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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acetylleucine(Aqneursa)

Aqneursa(levacetylleucine)药品资料。用于6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20 kg的C型尼曼匹克病神经系统表现。欧盟首次批准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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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避免与N-乙酰-DL-亮氨酸或N-乙酰-D-亮氨酸合用。P-gp、BCRP、BSEP等转运体底物的相互作用可能性须由药师核对,不以保健品替代本品。

特殊人群及使用限制

小于6岁或体重不足20 kg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妊娠、哺乳及其他合并疾病按完整SmPC讨论。

储存与保管

无特殊保存条件;分散后尽快使用,不能将配制后的液体长期留存备用。

治疗监测

结合步态、协调、吞咽和日常活动能力复评神经表现,记录营养、体重与服药依从性;出现过敏或吞咽恶化及时评估。

资料来源:EMA Aqneursa批准资料;欧盟完整产品特征概要(SmPC)。核对日期:2026-10-15。

本页为欧盟批准资料的中文摘要,不替代完整说明书和专科处方。欧盟获批不代表已在中国获批、纳入医保或实际有货;各国供应、适应证、规格及版本需分别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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