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8-1867

安必素

安必素资料图片

安必素

本品适用于敏感真菌所致的深部真菌感染且病情呈进行性发展者,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隐球菌及其它真菌)、腹腔感染(包括与透析相关者)、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和眼内炎等。 适用人群 儿童、青少年及成人

微信咨询
留言咨询
药品详情

禁忌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病的患者禁用。

贮存方法

遮光,密闭,冷处(2-10℃)保存

药物相互作用

1.肾上腺皮质激素,此类药物在控制两性霉素B的药物不良反应时可合用,但一般不推荐两者同时应用,因可加重两性霉素B诱发的低钾血症。

如需同用时则肾上腺皮质激素宜用最小剂量和最短疗程,并需监测患者的血钾浓度和心脏功能。

2.洋地黄苷,本品所致的低钾血症可增强潜在的洋地黄毒性。

两者同用时应严密监测血钾浓度和心脏功能。

3.氟胞嘧啶与两性霉素B具协同作用,但本品可增加细胞对前者的摄取并损害其经肾排泄,从而增强氟胞嘧啶的毒性反应。

4.本品与吡咯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等在体外具拮抗作用。

5.氨基糖苷类、抗肿瘤药物、卷曲霉素、多粘菌素类、万古霉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同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

6.骨髓抑制剂、放射治疗等可加重患者贫血,与两性霉素B合用时宜减少其剂量。

7.本品诱发的低钾血症可加强神经肌肉阻断药的作用,两者同用时需监测血钾浓度。

8.应用尿液碱化药可增强本品的排泄,并防止或减少肾小管酸中毒发生的可能。

注意事项

1.本品毒性大,不良反应多见,但它又是治疗危重深部真菌感染的唯一有效药物,选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损害,本品主要在体内灭活,故肾功能重度减退时半衰期仅轻度延长,因此肾功能轻、中度损害的患者如病情需要仍可选用本品,重度肾功能损害者则需延长给药间期或减量应用,应用其最小有效量;当治疗累积剂量大于4g时可引起不可逆性肾功能损害。

(2)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肝毒性,肝病患者避免应用本品。

3.治疗期间定期严密随访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钾、

心电图等,如血尿素氮或血肌酐明显升高时,则需减量或暂停治疗,直至肾功能恢复。

4.为减少本品的不良反应,给药前可给解热镇痛药和抗组胺药,如吲哚美辛和异丙嗪等,同时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25~50mg或地塞米松2~5mg一同静脉滴注。

5.本品治疗如中断7日以上者,需重新自小剂量(0.25mg/kg)开始逐渐增加至所需量。

6.本品宜缓慢避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

7.药液静脉滴注时应避免外漏,因本品可致局部刺激。

8.仅5mg规格用于鞘内注射。

查看安必素药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