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8-1867

依诺肝素

禁忌

下列情况禁用本品:

对于依诺肝素,肝素或其衍生物,包括其它低分子肝素过敏;

出血或严重的凝血障碍相关的出血(与肝素治疗无关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除外);

在既往100天内有免疫介导性肝素诱发血小板减少症(HIT)病史或者存在循环抗体;

临床上伴有明显的活动性出血和出血风险高的疾病,包括近期的出血性卒中,胃肠道溃疡,患有出血风险高的恶性肿瘤,近期脑、脊柱或眼科手术,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瘤或重大的椎管内或脑内血管异常;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

使用依诺肝素钠前24小时内进行过脊椎或硬膜外麻醉或局部麻醉。

本品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

急性大面积缺血性脑卒中,伴或不伴意识障碍;

如果是由于栓塞引起的卒中,不能在事件发生72小时内注射依诺肝素。

无论是脑卒中的病因,梗死面积或临床严重程度,依诺肝素及其他低分子肝素治疗剂量的疗效尚未建立。

终末期肾病患者(肌酐清除率<15ml/min);

难以控制的动脉高压;

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一些栓塞性心脏疾病除外)。

另外,本品在与药物合用时需谨慎。

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 HIT):治疗期间存在出现严重的有时为血栓性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主要报道为普通肝素低分子量肝素较少见)的风险此主要为免疫源性称为II型HIT。由于存在血小板减少风险无论因何适应症使用或使用何种剂量都应进行血小板计数监测需在给药前或初始治疗后小时内进行血小板计数并在治疗期间一周监测两次。

2、预防和治疗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相关的血栓并发症:如果继续抗凝治疗是必须的则需将肝素替换为其他类别的抗凝药物如达那肝素钠或水蛭素但无论治疗还是预防的剂量均需个体化。

3、肝素替换为口服抗凝药:临床观察和实验室检查将加强口服抗凝药疗效的监测。由于口服抗凝治疗达到最佳疗效前有段间隔期,因此肝素治疗应继续按固定剂量治疗,目的是在两次连续检查期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值保持在预期的治疗范围。

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大出血、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消化系统溃疡、中风(系统性栓塞所致的除外)和有出血倾向者。

本药不可用于肌注。

肝脏功能不全、未控制的动脉性高血压、有胃肠道溃疡史的病人及孕妇慎用。

孕妇使用本药时应权衡利弊。

贮藏

低于25℃储存,用时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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