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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西环素

多西环素资料图片

多西环素

和适应人群 适应症: 包括立克次体感染、非典型病原体感染、特定革兰氏阴阳性菌感染、青霉素过敏患者的替代治疗、急性肠道阿米巴病与重度痤疮的辅助治疗,以及恶性疟疾的预防。 适应人群: 经诊断或高度怀疑由敏感菌引起上述感染的成人和儿童患者(需注意年龄限制),以及前往特定疟疾流行区的短期旅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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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般注意事项:

1.与其他抗菌药一样,使用本药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包括真菌)过度生长。若出现二重感染,应停用本药并开始适当治疗。

2.必要时,抗菌治疗应配合切开引流或其他外科手术。

3.多西环素可基本抑制疟原虫的无性血液期,但不能抑制恶性疟原虫的有性配子体阶段。完成预防方案者仍可能将感染传播至非流行区的蚊子。

4.在无确诊或高度怀疑的细菌感染指征或无预防指征的情况下处方本药,可能无法使患者获益,且会增加细菌耐药风险。

患者信息:

疟疾预防:告知患者现有抗疟药(包括多西环素)均不能完全保证预防疟疾;需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避免蚊虫叮咬;应在进入疟疾区前1-2天开始服药,每日服用直至离开后4周,总疗程不超过4个月。

所有患者:服药期间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若出现光毒性反应应停药;服用时多饮水以减少食管刺激风险;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部刺激,但吸收不受显著影响;避免与碱式水杨酸铋同服;可能增加阴道念珠菌病的发生率。

用药依从性:强调本药仅用于治疗细菌感染,必须按医嘱完成全疗程,否则可能降低疗效并增加细菌耐药风险。

腹泻:告知患者腹泻是抗菌药的常见问题。若出现水样或血性便(伴或不伴腹痛发热),即使发生在停药2个月后,也需立即就医。

实验室检查:疑有合并梅毒时,治疗前应行暗视野检查,并于治疗后每月复查血清学至少4个月。长期治疗者,应定期进行造血、肾脏及肝脏等器官系统的实验室评估。

警告相关注意事项:需特别注意牙齿变色(8岁以下儿童、妊娠后半期、婴儿期)、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严重皮肤反应、颅内高压、对胎儿骨骼发育的潜在毒性、光敏性以及糖浆中含有的亚硫酸盐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等风险。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尚无足够且对照良好的孕妇用药研究。绝大多数人类孕期用药经验为短期早孕期暴露。四环素类药物在牙齿发育期间使用可能导致牙齿永久性变色,妊娠后半期应避免使用。

哺乳期女性

四环素类药物可经人乳排泄,但母乳喂养婴儿的吸收程度未知。哺乳期妇女短期使用不一定禁忌,但长期暴露的影响未知。鉴于对哺乳婴儿存在潜在严重不良反应,应权衡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药。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儿童使用

由于四环素类药物对牙齿发育和生长的影响,仅在预期获益大于风险时(如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炭疽、落基山斑疹热),方可用于8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在无替代疗法时。

老年人使用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肾功能损害

多西环素经肾脏排泄比例较低,严重肾功能不全时排泄率可降至1-5%/72小时,但其血清半衰期在肾功能正常与严重受损个体间无显著差异。血液透析不改变其血清半衰期。目前研究显示常规剂量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不会导致过度蓄积。

肝功能损害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禁忌症

对任何四环素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抗凝药:四环素类药物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活性,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降低抗凝药剂量。

青霉素:抑菌药可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作用,建议避免四环素类与青霉素联用。

含铝、钙、镁的抗酸剂及含铁制剂:可损害四环素类药物的吸收。

碱式水杨酸铋:可损害四环素类药物的吸收。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利福平:可缩短多西环素的半衰期,从而降低其在体内的浓度。

口服避孕药:同时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药物过量

过量时,应停药,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措施。透析不能改变其血清半衰期,对治疗过量无益。

贮存方法

所有产品应在30°C以下储存,置于密闭、避光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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