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8-1867

特瑞普利单抗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有肿瘤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推荐剂量

二线黑色素瘤、二线尿路上皮癌、二线鼻咽癌(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3mg/kg,静脉输注每2周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一线、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本品推荐剂量为固定剂量240mg,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特瑞普利单抗。另请参见化疗药物给药的处方信息。

已观察到接受本品治疗肿瘤的非典型反应(例如,治疗最初几个月内肿瘤出现暂时增大或者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的指南请见表1。有关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管理的详细指南,请参见【注意事项】

给药方法

本品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 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30分钟。如果患者对3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后续所有输注均可在30分钟完成。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给药前药品的稀释指导如下:

· 本品从冰箱取出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稀释液的配制。

· 配药前肉眼检查药品有无颗粒物以及颜色变化。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 明液体,可带轻微乳光。如观察到可见颗粒物或颜色异常应弃用药物。6

· 本品不含防腐剂,无菌操作下,抽取所需要体积的药物缓慢注入100 ml 生理盐水(0.9%氯化钠)输液袋中,配制成终浓度为1-3 mg/ml的稀释液, 轻轻翻转混匀,混匀后使用无菌过滤器(0.2或0.22 μm)静脉滴注。

· 无菌操作下配制的稀释液,室温下放置不超过8小时,这包括室温下贮存 在输液袋的时间以及输液过程的持续时间。在2~8℃下保存时间不超过 24小时。如果冷藏,请在给药前使稀释液恢复至室温。不得冷冻保存。

· 不可与其他药品混合或稀释。

· 药瓶中剩余的药物不可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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