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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凡洛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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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凡洛尔

和适应人群 适应症: 高血压症。 适应人群: 适用于需药物治疗的成人高血压患者。临床资料显示其对轻至中度原发性高血压、重症高血压以及伴肾功能损害的高血压患者均显示出降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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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长期监测:长期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心率、血压、心电图及心功能。如出现心动过缓或低血压症状,应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考虑使用硫酸阿托品。同时注意监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避免骤停:尤其对于心绞痛患者,突然停药可能导致症状恶化或心肌梗死。停药需遵循逐渐减量原则,并加强观察。必须告知患者未经医嘱不得自行停药,老年人尤需注意。

术前管理:建议在择期手术前48小时停用贝凡洛尔。

活动警告:服药期间可能出现头晕或眩晕(尤其在治疗初期),应警告患者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

潜在心衰患者:对有可能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密切观察,可考虑与洋地黄类药物联用,并谨慎给药。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贝凡洛尔具有β受体阻断作用,可能诱发支气管痉挛,有哮喘或支气管痉挛病史者慎用。

糖尿病患者:可能掩盖低血糖的心动过速症状,并延缓血糖恢复。糖尿病患者,特别是血糖控制不佳或处于长期禁食状态者,需密切监测血糖。

服药方式指导:若为铝塑泡罩(PTP)包装,需指导患者将药片从泡罩中取出后服用,以免误吞包装导致食管损伤或穿孔。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禁止使用。动物实验(大鼠)显示,高剂量给药可导致胎儿体重减轻。

哺乳期女性

应权衡治疗必要性及母乳喂养的益处,决定是否继续哺乳或停药。动物实验表明药物可经乳汁排泄。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儿童使用

尚未在儿童群体中进行临床研究,安全性及有效性均不明确。

老年人使用

老年患者生理功能(如肾功能)常减退,且可能对过度降压不耐受。建议从低剂量(如每日50mg)开始,并加强监测。停药时也需逐步减量。

肾功能损害

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由于可能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建议从低剂量开始治疗。

肝功能损害

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药物代谢可能减慢,导致作用增强,需谨慎使用。

禁忌症

以下患者禁用贝凡洛尔: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可能加重酸中毒相关的心肌抑制和血管扩张)。

2.心源性休克患者。

3.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4.因肺动脉高压导致的右心衰竭患者。

5.严重心动过缓(显著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患者。

6.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

7.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患者(需先用α受体阻滞剂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合并用药需谨慎的情况:

其他交感神经抑制剂(如其他β阻滞剂、某些中枢性降压药):可能协同增强交感神经抑制,导致过度的心动过缓和低血压,需减量并谨慎使用。

降血糖药(如胰岛素、磺脲类):可能增强降糖作用,并掩盖低血糖引起的心动过速征兆,需监测血糖并谨慎用药。

钙通道阻滞剂(如维拉帕米):与β阻滞剂联用可能相互增强负性肌力和负性传导作用,导致过度低血压和心功能抑制,需谨慎使用。

可乐定:停用可乐定时,合用β阻滞剂可能增强其“反跳性高血压”风险。建议在停用可乐定前,先暂停使用贝凡洛尔。

抗心律失常药(如丙吡胺、普鲁卡因胺):可能相互增强心肌抑制作用,导致过度心功能抑制,需减量并谨慎使用。

药物过量

症状:可能表现为严重心动过缓、心力衰竭、支气管痉挛、低血糖及低血压。

处理:立即停药,并采取支持对症治疗。可考虑洗胃。具体拮抗措施包括使用阿托品或异丙肾上腺素对抗心动过缓;使用肾上腺素等升压药处理低血压;给予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吸氧治疗急性心衰;使用异丙肾上腺素或茶碱类药物缓解支气管痉挛;静脉注射葡萄糖纠正低血糖。

贮存方法

室温保存。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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