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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冬酰胺酶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胰腺炎或患过胰腺炎者,尤其是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者禁用。

肝肾、造血、神经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

有致畸胎作用,孕妇禁用。

贮存方法

遮光,密闭,冷处保存。

药物相互作用

1、泼尼松或促皮质素或长春新碱与本品同用时,会增强本品的致高血糖作用,并可能增多本品引起的神经病变及红细胞生成紊乱的危险性,但有报道如先用前述各药后再用本品,则毒性似较先用本品或同时用两药者为轻。

2、由于本品可增高血尿酸的浓度,故当与别嘌醇或秋水仙碱、磺吡酮等抗痛风药合用时,要调节上述抗痛风药的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及痛风。

一般抗痛风药选用别嘌醇,因该药可阻止或逆转门冬酰胺酶引起的高尿酸血症。

3、糖尿病患者用本品时及治疗后,均须注意调节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的剂量。

4、本品与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环孢素、巯嘌呤、单克隆抗体CD3或放射疗法合用时,可提高疗效,因而应考虑减少化疗药物、免疫抑制剂或放射疗法的剂量。

5、本品与甲氨蝶呤同用时,可通过抑制细胞复制的作用而阻断甲氨蝶呤的抗肿瘤作用。

有研究表明如门冬酰胺酶在给甲氨蝶呤9~10日前应用或在给甲氨蝶呤后24小时内应用,可以避免产生抑制甲氨蝶呤的抗肿瘤作用,并可减少甲氨蝶呤对胃肠道和血液系统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肝肾疾病患者、骨髓机能抑制者、合并感染者和水痘患者慎用。

大肠桿菌门冬山胺酶含有内毒素,故可引起发热现象。

此外,还常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有的病人有头痛、头昏、嗜睡、精神错乱等。

由于门冬酰胺酶能影响蛋白质的合成和干扰脂质代谢,有的病人有血浆蛋白低下,血脂质过高或过低,氮质血症和肝功能损害。

约1/3~1/2病人有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有的病人可有贫血、凝血障碍、局部出血、感染等。

有人报告有的病人有心血管系统症状、脱发、蛋白尿等,极少数病人且可发生胰腺炎。

可引起过敏反应,故用药前必须先用过敏试验,如有红肿、斑块,则为过敏反应。

有过敏史的病人应十分小心或不用。

不同药厂、不同批号的产品,其纯度和过敏反应均有差异,使用时必须慎重。

有致畸胎作用,故妊娠早期应禁用。

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忌用。

溶解后不宜长时间放置,以免丧失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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