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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vekim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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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vekimab

和适应人群 适用于成人浆细胞样树突状细胞母细胞性肿瘤(BPDCN)患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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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重要给药说明

给药前需经过复溶及两次稀释步骤,配制与给药前需完整阅读全部配制说明,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范。属于细胞毒性药物,需按照当地监管要求执行特殊的药品处置与废弃流程。

推荐剂量

成人BPDCN患者的推荐剂量为0.045mg/kg,每3周(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静脉输注一次,输注时长约15~30分钟,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剂量计算需基于患者的实际体重。

预处理用药

为降低输注相关反应的发生风险,需在输注前一日及输注当日分阶段给予预处理用药,具体方案如下:

1.输注前1日:通过口服或静脉途径给予糖皮质激素,方案为地塞米松8mg,每日2次。

2.输注前30~60分钟:联合使用三类预处理药物,分别为静脉给予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8mg;静脉给予第一代抗组胺药苯海拉明25mg~50mg;口服给予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325mg~650mg。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需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参照以下原则进行剂量调整、给药延迟或永久停药,不良反应分级采用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常见不良反应术语评定标准(NCICTCAE)4.03版。

肝静脉闭塞病(VOD):任意分级均需永久停用Decnupaz。

转氨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倍正常值上限(ULN)时,延迟给药,直至AST/ALT恢复至≤2.5×ULN后方可继续用药。

胆红素升高:总胆红素>1.5×ULN时,延迟给药,直至总胆红素恢复至≤1.5×ULN后方可继续用药。

肾功能损害

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60~<9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60mL/min)或终末期肾病不推荐使用Decnupaz。临床数据显示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发生≥3级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及给药延迟的发生率更高;重度肾功能损害与终末期肾病人群尚无研究数据。

肝功能损害

轻度肝功能损害(总胆红素≤ULN且AST>ULN,或总胆红素≤1.5×ULN伴任意AST水平)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总胆红素>1.5×ULN伴任意AST水平)不推荐使用Decnupaz。中度肝功能损害人群临床数据有限,重度肝功能损害人群尚无相关研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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