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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达西贝普

莱达西贝普资料图片

莱达西贝普

和适应人群 莱达西贝普适用于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的辅助治疗,用于以下成人患者,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e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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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莱达西贝普的推荐剂量为每次300mg,每月一次皮下注射。临床需要时可评估LDL-C水平。莱达西贝普的降LDL-C效应最早可在起始治疗后4周测得;在维持每月一次给药的前提下,此后任何时间均可检测,无需与给药时间点同步。

关于漏服的推荐

漏服时间少于7天:指导患者尽快补服,按原每月一次的给药方案恢复后续剂量。

漏服时间达到7天或以上:指导患者尽快补服,并以此补服日期为起点,建立新的每月一次给药计划。

重要给药说明

应对患者和/或照护者进行莱达西贝普配制和注射技术的培训,并要求每次使用前阅读并遵守《使用说明书》。

若莱达西贝普曾冷藏保存,使用前应在室温(不超过25°C)下放置至少30分钟复温。

给药前应目视检查溶液。莱达西贝普应为澄清至微乳光、棕黄色至琥珀色。若溶液浑浊或含有颗粒,请勿使用。

莱达西贝普应皮下注射于腹部或大腿前上部。若由医护人员或照护者注射,上臂后部亦可作为注射部位。请勿注射于皮肤触痛、瘀伤、发红或硬结处。每次给药应轮换注射部位。

为确保给予完整300mg剂量,应在注射器活塞推压至底部(注射器排空)后再将针头从注射部位退出。

肾功能损害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30至<90mL/min)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害(eGFR<30mL/min)或终末期肾病患者中进行研究。

肝功能损害

轻度(总胆红素1.0~1.5倍正常上限,或AST>正常上限)或中度(总胆红素1.5~3.0倍正常上限)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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